2018年6月11日
2018年7月25日
2018年8月3日 / 03-August-2018 :
标准生效日期:2018年4月1日。4月1日之后的所有生产应遵循新标准QB/T 2955-2017,4月1日之前的生产可
以遵循旧标准QB / T 2955-2008。
2018年8月21日
2018年8月24日
为了推进新版标准的贯彻落实,加深相关方对新标准的理解和研讨,皮标委秘书处分别在上海、深圳、北京举办了三场标准宣贯会。CTC在上海、北京与相关专家们进行了深入的技术交流探讨。
1.若标注的生产日期在2018年9月1日之前,可采用旧标准QB/T 1333-2010。
2.若标注的生产日期在2018年9月1日之后,应采用新标准QB/T 1333-2018。
3.若没有标注生产日期,自2018年9月1日开始,政府抽检将参考新标准QB/T 1333-2018执行。
然而,这些标准始终是“QB / T”,并不是国家强制性标准。如果9月1日之后生产的产品采用了旧标准,则抽查团队将有可能按照旧标准进行测试,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品牌买家并建议更新至最新版本。政策可能会随着市场需求不定期发生变化,但作为企业,遵循新标准总是更合理的。
QB/T 2922 – 2018 震荡冲击性能- 新设备仪器
CTC已经配置了最新款仪器,可满足最新版标准QB/T 2922, QB/T 1333, QB/T 2155需求。
QB/T 1333-2018:背提包— 震荡冲击性能要求更新
1.取消了优等品的技术要求。
2.规定负重更加合理:修改为按体积(测试方法QB/T 5083-2017),不再像旧标准按尺寸测量。
3.测试完成后对于结果的判定,不再考核“袢类部件形变量低于30%”的要求。
.4.总长度小于120mm 的提把(拎带)不检验震荡冲击性能;提把(拎带)总长度是指提把(拎带)在包体外露、未固定部分轮廓的长度。
5.简易收叠式包不检验震荡冲击性能。
6.背提包双背带、单提包的缝合部分有重合时,单提把不检验此项。
7.如果背提包为包中包形式,附带的包袋具有完全独立的结构、部件(具有提把和/或背带)、功能,且能作为背提包单独使用时,应进行震荡冲击性能检验。
CTC建议相关企业或制造商加强对于产品质量的控制,以确保在接受抽检时满足新标准的质量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