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ACh表示“化学品的注册、评估、许可和限制”。这是2006年底通过的一项欧盟(EU)法规,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与化学物质有关的风险。
REACH表示“化学品的注册、评估、许可和限制”。这是2006年底通过的一项欧盟(EU)法规,旨在加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,使其免受化学品可能造成的风险。
通过完成欧洲指令2001/95/EC规定的一般产品安全义务,REACH在限制、通告或许可方面对物品供应商施加了各种限制。
下表总结了这三个限制条件。
物品:根据REACH法规,鞋子、手提包、安全手套…都是物品。包含这些物品的材料(皮革、纺织品、聚合物、铆钉……)也被归类为物品。
受限制的物质 | 需要被通告的物质 | 需要被许可的物质 | |
参考 |
REACH附件十七 |
高度关注物质清单(SVHC) |
REACH附件XIV中列出的SVHCs |
限制 | 投放到欧洲市场的商品的强制性门槛 | 如果产品中含有浓度高于0.1%的SVHC,那么应该在供应链中进行通报和信息传递 |
禁止在欧洲市场使用(除非获得许可) |
更新频率 | 随机,视情况而定 |
每六个月 |
每12至18个月 |
举例 | 与皮肤接触的皮革中的六价铬限制为3 mg / kg | 短链氯化石蜡(CAS号:85535-84-8) | 邻苯二甲酸DEHP(CAS号:117-81-7) |
REACH附件十七定义了适用于制造,投放到[CA1]市场以及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限制。 在欧洲市场投放的商品,无论是在欧盟境内还是国外制造,都必须符合到附件十七的限值
本附件不适用于皮革、鞋类、皮革制品和手套行业。
在所有限制措施中,约有20项涉及皮革行业。
根据REACH法规,高度关注的物质(SVHCs)必须得到通报和信息传递,并最终在欧盟被禁止。具有以下危险特性的物质可被识别为SVHCs:
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定期更新SVHCs清单。该名单称为“候选名单”,因为SVHCs是未来列入REACH附件十四的候选名单。
REACH在供应链中规定了通告义务。
含有浓度高于0.1%(1000 mg/kg)的SVHCs的物品,供应商必须通告物品接收者(下游用户和经销商)。消费者也有权要求知道物品是否含有SVHCs,供应商必须在45天内免费回复。
REACH附录十四中列出了最令人担心的SVHC,称为“需要获得许可的物质清单”。这些物质不得投放欧洲市场或在给定日期(“日落日期”)之后使用,除非已为特定用途授予许可(临时豁免)。
未经许可,在欧盟制造的物品不得故意包含附件十四的物质。对于在欧盟以外地区制造并投放到欧洲市场的产品,它们可能包含附件十四中列出的SVHC:如果商品中SVHC的含量超过0.1%,则应承担通告义务。